宜昌市金东山停车场工程(第2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5-30 05:50:00
  • 磋商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JSXDYC-ZB2022128(2)
  • 湖北省
  • 行政机关
  •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马丹丹
  • 预算***万元
  •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处
  • 0717-633436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XDYC-ZB2022128(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宜昌市金东山停车场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西陵区,港窑路金东山大市场旁,原有停车场内进行土方转运、场地硬化、停车位标线、场内围挡、安装视频监控、道闸等。

8、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5)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各1人)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的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安全员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5月31日2022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3、方式:

供应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获取磋商文件,不接受网络报名。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6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未按要求送达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5号

联系方式:07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1877****854

联系方式:07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丹丹

电   话:1877****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