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印刷品、广告宣传、茶叶等采购项目其他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印刷品、广告宣传、茶叶等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印刷品、广告宣传、茶叶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GY-[CS]-2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媚、吴明华、张素莉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浦上大道411号浦上金山公交综合停车场1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先生 059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媚、吴明华、张素莉 059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仓山万达广场C区C3号楼15层1519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邀请
受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对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印刷品、广告宣传、茶叶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磋商文件。
1、项目编号:FJGY-[CS]-20******6
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
3、磋商文件购买时间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05月30日起至2022年06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4、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纸质文本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06月10日上午09:30之前提交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6、磋商时间、地点
6.1磋商时间:2022 年 06月10日上午09:30;
6.2磋商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7、报价人询问和质疑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报价人对本次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的形式与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否则不予接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报价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浦上大道411号浦上金山公交综合停车场1号楼
采购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591-***3******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仓山万达广场C区C3号楼15层1519
邮 编:35002***
电 话:0591-************
传 真:0591-***7******
联系人:林媚、吴明华、张素莉
电子信箱:zbtb666@163.com
10、银行帐号
|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江滨支行 | |
| 账号:350501******6****00001***3 |
10、特别提示
10.1潜在报价人在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0.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10.3因磋商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0.4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0.5注意后附“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规定的服务期。
附: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
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服务期 |
| 1 | 1-1 |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印刷品、广告宣传、茶叶等采购项目 |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 1批 | 2年 |
| 2 | 2-1 | 1批 | |||
| 3 | 3-1 | 1批 | |||
| 4 | 4-1 | 1批 | |||
| 5 | 5-1 | 1批 |
注:
1、本项目只有五个合同包,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人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预算金额为五个合同包的单价总和,不作为报价和评审依据,具体价格及报价方式详见磋商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3.1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报价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2)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报价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成交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4)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5)至磋商截标时间止,报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无法查询到以上信息的报价人应提供承诺函对此项内容做出相应承诺,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响应文件涉及投标资格等所有证明文件中的供应商名称须与报价人完全
一致,若有不一致的须附上国家工商部门或颁证机构出具名称不一致(名称变更)的有效说明,否则视为证明文件无效。
(2)若报价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核对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时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磋商小组会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报价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磋商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人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