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梅溪镇泗洲山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05-31 12:38:4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JCZX2022-087
  • 浙江省
  • 行政机关
  •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 周女士
  • 中标***万元
  • 安吉梅溪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0572-5****** 5******

根据采购单位管理要求,安吉梅溪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就《安吉县梅溪镇泗洲山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X2022-087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招标限

数量

1

安吉县梅溪镇泗洲山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小区范围内的房屋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养护维修、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绿化养护服务、厨余垃圾处理及垃圾分类服务等。

住宅(小高层1元/㎡/月

50204.59㎡

住宅(5层以下)0.8/㎡/月

66141㎡

商铺1.2/㎡/月

7181.05㎡

幼儿园1.25元/㎡/月

1890.77㎡

地下车库车位管理费30元//

233个

备注

1、本项目物业费控制总价为***.35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对应招标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2、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级物业标准。

3、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2次。服务期间,采购人根据湖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打分考核,服务期结束后,考核得分不得低于80分,否则采购人有权利不予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中标人应履行协助采购人收缴应缴物业费的义务,实际收缴情况将作为续签下一年合同的其中一项考核内容。

4、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全额付款;考核得分在 60-80 分的,该季度服务费=考核得分/100×季度标准服务费;考核得分连续2个季度在6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投标,禁止转包。

五、报名/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2531日至20226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3、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目前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邮箱865338613@qq.com,电话:0572-5******/5******。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

1)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投标人可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26月21日14:00时整

七、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投标人应于2022621日14: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原国土所1楼大厅,梅溪镇人民政府北侧)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元):20000元,交付方式:公对公以网银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账(以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为准)

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号:201 000 283 159 854

2、请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保证金收据开标现场领取。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一、投标人须知:

1、各投标人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中高危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授权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投标活动。

4、参与投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5、开标当天,所有进入开标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手上喷酒消毒液;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进场后分散就,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避免并排并紧挨就,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严禁人员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投标人应至少于磋商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评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7、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梅溪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2-5******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秋/沈琳   联系电话:0572-5******/5******    传真:0572-5******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3、监管部门:梅溪镇纪委    监督电话:0572-5******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