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智能云笔录系统及执法办案八必录平台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2022-05-31 11:34: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河北省
  • 行政机关
  •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潘秀焕
  • 预算***万元
  • 清河县公安局
  • 031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智能云笔录系统及执法办案八必录平台配套项目,招标人为清河县公安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云笔录系统及执法办案八必录平台配套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智能云笔录系统及执法办案八必录平台配套项目,最高限价:***元;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标准);工期:7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项目工程清单中的货物采购、安装及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3)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01 00:00:00至2022-06-0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6-21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说明: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虚拟大厅参与开标。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参加现场开标需自备电脑及CA)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清河县 地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
邮编: 054800 邮编: 054800
联系人: 潘秀焕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319-8****** 电话: 0319-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cgs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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