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科商经信局防疫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2-05-31 09:25: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HJSCG2022FJ018
  • 安徽省
  • 教育系统
  • 黄山方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吴先生
  • 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 吴先生0559-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SCG2022FJ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歙县科商经信局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询价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产品名称

主要参数

数量

1

防护服

1、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GB19082-2009)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注册证名称或备案表: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投标时需提供产品注册证等文件及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上须含有“CMA ”和“CNAS”标识,检测结果须符合要求或合格)。

2、防护服技术款式:产品为连身式,由连帽上衣、裤子和脚套组成。袖口、脚踝口、帽子面部收口及腰部采用弹性收口。

3、防护功能:供临床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到的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提供阻隔、防护作用。

4、防护服材料透湿量应不小于8000g/(㎡·d)

5、防护服表面抗湿性应不低于4级(GB/T 4745-1997)

6、防护服抗渗水性(kPa)不低于40(GB/T 4744-1997 增压法:6.0kPa/min)

7、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强力横向应不小于60N、纵向不小于130N

8、防护服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  关键部位过滤效率:≥99%,接缝处过滤效率≥98%

9、防护服抗合成血液穿透性不低于6(级)

10、服装面料:材料轻便舒适,强抗,高透湿,复合无纺布制成,具有整体防护效果。

11、无菌。

12、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使用材料为大于65g/平方米强抗透气膜复合无纺布。

13.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

14.供货时产品剩余质保期不少于22个月。

2500套

2

N95

口罩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经空气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护,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
  2. 口罩拱形全封闭结构,外观应整洁、形状完好表面不得有破损、污溃,不应有呼气阀,配有鼻夹,鼻夹应具有调节性,口罩带应调节方便,应有足够强度固定口罩位置,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力≥35N。锁扣应能锁住口罩带不自动移位,且方便调节;
  3. 在气体流量为85L/min情况下,口罩对非油性颗粒过滤应符合以下要求:等级:1级,过滤效率≥99.5%,提供具有CMA 和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 气流阻力:在气体流量为85L/min情况下,口罩的吸气阻力不超过150Pa,提供具有CMA 和CNAS标识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 合成血液穿透性能:将2mL合成血以107KPa(80mmHg)压力喷向口平,口平内侧未出现渗透;
  6. 表面抗湿性:口罩外表面沾水等级不应低于GB/T4745中3级的规定;
  7. 阻燃性能:续燃时间不超过1s;
  8. 经环氧乙烷灭菌,有效期≥3年;细菌菌落总数和真菌菌落总数<20CFU/g;
  9. 密合性:折叠型立体面罩,密合性应良好,总适合因数应不低于100;
  10. 灭菌或无菌,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
  11. 所投产品符合GB19083-2010标准,提供产品技术标准或产品第三方检验报告证明;
  12. 绿色头戴式,可调节耳带松紧,保证佩戴舒适;(提供实物图)

13.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

14.供货时产品剩余质保期不少于32个月。

5000个

3

隔离衣

1、材质:产品由SMMS材质组成,提供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备案证证明;

2、隔离衣缝纫应均匀、牢固,卷边拼缝应齐直、平服、宽窄应一致,不应有浮线、跳线,其针迹密度,每2cm长度应不少于5针。

3、断裂强力及断裂伸长率:

纵向断裂强力不小于50N,断裂伸长率不小于100%;

横向断裂强力不小于50N,断裂伸长率不小于100%;

4、透气率(非覆膜部位):不小于0.22m/s(定压值100Pa);

5、环氧乙烷含量小于0.5ug/g,提供权威机构产品检验报告;

6、每件独立包装,环氧乙烷灭菌、有效期:≥3年。

7、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一类备案凭证》;

8、供货时产品剩余质保期不少于32个月。

2500套

4

隔离面屏

1、材料:由高分子材料制成防溅片、支撑海绵和松紧带组成。
2、规格尺寸:本品防溅片(33)x(22)cm、厚度不低于0.22mm、佩戴方式为套头式。

3、外观:医用隔离面罩表明应洁净,无污点、污物;应完整、不得有破损或分离;镜片应光滑、无毛刺、划痕;镜片颜色应透明,佩戴时应视线清晰可见。
4、结构:医用隔离面罩佩戴好后,应能完全罩住佩戴者的面部;纵向应保持挺立,不得下垂,横向弯曲时无折痕。
5、橡皮筋延伸率(适用于橡皮筋固定带):橡皮筋带应松紧自如,橡皮筋延伸率应小于一定数值。
6、安装与固定要求:固定装置与面罩连接处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一定数值;医用隔离面罩分体衔接处应牢固;水平面经受一定重力拉拽,垂直方向经受一定重力拉拽,持续30s,均应不脱落。

7、适用范围:本产品广泛应用于医疗活动中各种需要进行操作者面部保护的工作。符合 GB14866-2006 的要求,提供带CMAS和CAN标识的第三方检验报告至投标文件中。

8、产品无菌,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大于 10ug/g,产品外包装显示有灭菌标识,提供产品外包装实物图片和产品技术标准至投标文件中。

9、取得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0、供货时产品剩余质保期不少于22个月

5000个

5

医用外科口罩

1、符合医药行业标准: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2、产品无菌,四层结构,内层和外层为无纺布材质,中间过滤层为PTFE滤膜和无纺布复合制成,提供产品注册证证明;

3、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处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

4、细菌过滤效率(BEF)不小于99%,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PFE)不小于90%;提供具有CMA 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口罩两侧面进行气体交换的压力差不大于35Pa;

6、鼻夹为长度不小于8cm的可塑性材料;

7、合成血液穿透:2mL合成血液以16.0KPa(120mmHg)压力喷向口罩外侧面,口罩内侧面未出现渗透;

8、阻燃性能:口罩离开火焰后燃烧时间不大于3s;

9、无异味,无刺激感;

10、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

11、供货时产品剩余质保期不少于22个月。

300000只

 

注: 1、以上技术参数按要求响应或相应的证明资料,如:产品注册检测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时需将产品注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询价响应文件中

  1. 以上清单中如列品牌均为参考品牌,不作为指定品牌,投标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其它品牌报价,但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所报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不低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

3、报价要求

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上架服务费、售后、验

收、税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更正为

 

产品名称

主要参数

数量

1

防护服

1、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GB19082-2009)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注册证名称或备案表: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投标时需提供产品注册证等文件及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上须含有“CMA ”和“CNAS”标识,检测结果须符合要求或合格)。

2、防护服技术款式:产品为连身式,由连帽上衣、裤子和脚套组成。袖口、脚踝口、帽子面部收口及腰部采用弹性收口。产品注册证或产品注册证变更文件上明确体现防护服为连身式,含脚套。提供证明文件

3、防护功能:供临床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到的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提供阻隔、防护作用。

4、防护服材料透湿量应不小于8000g/(㎡·d)

5、防护服表面抗湿性应不低于4级(GB/T 4745-1997)

6、防护服抗渗水性(kPa)不低于40(GB/T 4744-1997 增压法:6.0kPa/min)

7、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强力横向应不小于60N、纵向不小于130N

8、防护服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  关键部位过滤效率:≥99%,接缝处过滤效率≥98%

9、防护服抗合成血液穿透性不低于6(级)

10、服装面料:材料轻便舒适,强抗,高透湿,复合无纺布制成,具有整体防护效果。

11、无菌。

12、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使用材料为大于65g/平方米强抗透气膜复合无纺布。

13.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投标时提供样品;

14、提供投标产品2020年以来的三甲医院业绩合同≥2份,提供复印件;

15.供货时产品剩余质保期不少于22个月。

2500套

2

N95

口罩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经空气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护,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
  2. 口罩拱形全封闭结构,外观应整洁、形状完好表面不得有破损、污溃,不应有呼气阀,配有鼻夹,鼻夹应具有调节性,口罩带应调节方便,应有足够强度固定口罩位置,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力≥35N。锁扣应能锁住口罩带不自动移位,且方便调节;
  3. 在气体流量为85L/min情况下,口罩对非油性颗粒过滤应符合以下要求:等级:1级,过滤效率≥99.5%,提供具有CMA 和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 气流阻力:在气体流量为85L/min情况下,口罩的吸气阻力不超过150Pa,提供具有CMA 和CNAS标识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 合成血液穿透性能:将2mL合成血以107KPa(80mmHg)压力喷向口平,口平内侧未出现渗透;
  6. 表面抗湿性:口罩外表面沾水等级不应低于GB/T4745中3级的规定;
  7. 阻燃性能:续燃时间不超过1s;
  8. 经环氧乙烷灭菌,有效期≥3年;细菌菌落总数和真菌菌落总数<20CFU/g;
  9. 密合性:折叠型立体面罩,密合性应良好,总适合因数应不低于100;
  10. 灭菌或无菌,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
  11. 所投产品符合GB19083-2010标准,提供产品技术标准或产品第三方检验报告证明;
  12. 绿色头戴式,可调节耳带松紧,保证佩戴舒适;(提供实物图)

13.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

14.供货时产品剩余质保期不少于32个月。

5000个

3

隔离衣

1、材质:产品由SMMS材质组成,提供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备案证证明;

2、隔离衣缝纫应均匀、牢固,卷边拼缝应齐直、平服、宽窄应一致,不应有浮线、跳线,其针迹密度,每2cm长度应不少于5针。

3、断裂强力及断裂伸长率:

纵向断裂强力不小于50N,断裂伸长率不小于100%;

横向断裂强力不小于50N,断裂伸长率不小于100%;

4、透气率(非覆膜部位):不小于0.22m/s(定压值100Pa);

5、环氧乙烷含量小于0.5ug/g,提供权威机构产品检验报告;

6、每件独立包装,环氧乙烷灭菌、有效期:≥3年。

7、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一类备案凭证》;

8、供货时产品剩余质保期不少于32个月。

2500套

4

隔离面屏

1、材料:由高分子材料制成防溅片、支撑海绵和松紧带组成。
2、规格尺寸:本品防溅片(33)x(22)cm、厚度不低于0.22mm、佩戴方式为套头式。

3、外观:医用隔离面罩表明应洁净,无污点、污物;应完整、不得有破损或分离;镜片应光滑、无毛刺、划痕;镜片颜色应透明,佩戴时应视线清晰可见。
4、结构:医用隔离面罩佩戴好后,应能完全罩住佩戴者的面部;纵向应保持挺立,不得下垂,横向弯曲时无折痕。
5、橡皮筋延伸率(适用于橡皮筋固定带):橡皮筋带应松紧自如,橡皮筋延伸率应小于一定数值。
6、安装与固定要求:固定装置与面罩连接处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一定数值;医用隔离面罩分体衔接处应牢固;水平面经受一定重力拉拽,垂直方向经受一定重力拉拽,持续30s,均应不脱落。

7、适用范围:本产品广泛应用于医疗活动中各种需要进行操作者面部保护的工作。符合 GB14866-2006 的要求,提供带CMAS和CAN标识的第三方检验报告至投标文件中。

8、产品无菌,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大于 10ug/g,产品外包装显示有灭菌标识,提供产品外包装实物图片和产品技术标准至投标文件中。

9、取得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0、供货时产品剩余质保期不少于22个月

5000个

5

医用外科口罩

1、适用范围:供临床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过程中佩戴,为接收处理的患者及实施有创操作的医务人员提供防护,阻隔血液、体液和飞溅物传播;l

2、符合医药行业标准: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3、产品无菌,四层结构,内层和外层为无纺布材质,中间过滤层为PTFE滤膜和无纺布复合制成,提供产品注册证证明;

4、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处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

5、细菌过滤效率(BEF)不小于99%,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PFE)不小于90%;提供具有CMA 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口罩两侧面进行气体交换的压力差不大于35Pa;

7、鼻夹为长度不小于8cm的可塑性材料;

8、合成血液穿透:2mL合成血液以16.0KPa(120mmHg)压力喷向口罩外侧面,口罩内侧面未出现渗透;

9、阻燃性能:口罩离开火焰后燃烧时间不大于3s;

10、无异味,无刺激感;

11、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

12、供货时产品剩余质保期不少于22个月。

300000只

 

注: 1、以上技术参数按要求响应或相应的证明资料,如:产品注册检测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时需将产品注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询价响应文件中

2、中标后,中标人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

3、以上清单中如列品牌均为参考品牌,不作为指定品牌,投标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其它品牌报价,但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所报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不低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

4、报价要求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上架服务费、售后、验收、税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是对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的更正,则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地址:歙县人民政府大楼一楼         

联系方式:吴先生05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方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歙县紫阳路188号4楼            

联系方式:方女士05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0559-6******

 

 

采购需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