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港保税区海港保税区管理局天津港保税区海关平行车临时查验场地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2-05-16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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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鑫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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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海港保税区管理局天津港保税区海关平行车临时查验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港保税区海港保税区管理局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海关平行车临时查验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港保税区海关为落实海关总署和天津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提出在疫情期间开辟平行车临时查检作业场地的需求。由于海关口岸查检人员直接接触入境货物的工作人员需配备7件套(防护装备),在该配置下,检查人员不能前往库内进行查检,仅能在固定场地开展查检作业。天津保税区拟采购海关平行车临时查检作业场地租赁服务,满足临时场地进行查检作业、面积达到5000平米以上,并附带一间办公用房切使用时间为3年的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7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现场核实、考察,天津港保税区海关大楼(海港),位于海港保税区海滨五路1号,其周边多为办公楼宇,唯有保税区南卡口内天津鑫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鑫航库)符合相应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服务对象为天津鑫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鑫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C区308室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5月10日至2022年05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崔广益
联系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港保税区
联系电话:2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港保税区海港保税区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