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年内集团所属项目建筑人防工程检测项目的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发建设的各房屋建筑工程已经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受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年内集团所属项目建筑人防工程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嘉银采字(2022)D01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采购内容
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年内集团所属项目建筑人防工程检测项目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单位 |
1 | 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年内集团所属项目建筑人防工程检测项目 | 1项 | 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承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质条件: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标人具有人防工程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3.3投标人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1、报名时间:发售时间: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银燕大厦2楼207)。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付款方式:汇票/银行转帐/电汇/网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海盐朝阳支行
银行账号:1204090109048029623
4、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单位可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将上述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工本费汇款凭证(电子回单)扫描或图片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1522172596@qq.com,并将邮件主题备注为“公司名称+投标项目名称”。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1日9: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银燕大厦2楼211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22年6月21日 9:00(北京时间)
十、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防控工作要求
3.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
3.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接受投标人直接送达投标文件,全部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详见如下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和《政府采购活动确认声明书》一起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邮寄地址: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西梯二楼207室,收件人:朱礼运,联系电话:1364****504。邮寄快递以代理机构经办人收到快递并现场签收时间为准(代签无效)。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邮寄到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邮寄快递应满足本地区疫情防控的要求,产生任何不利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单位名称、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 等形式作出回复。
十二、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3号
联系人:邹俊 联系电话:0573-8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礼运 联系电话:0573-86******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573-86******
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3号
日期: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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