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B42022037-2
二、项目名称:池州市市级河湖健康评价及“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第2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 223 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名称:池州市市级河湖健康评价及“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第 2 次) 服务范围:“一河(湖)一策”是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确定河湖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的基础,河湖健康评价是科学制订和实施“一河(湖)一策”的重要依据。根据省河长办工作安排,2022年池州市需要完成大通河、九华河、清溪河城区水系和太泊湖共4个设立市级河湖长的河湖水体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同时要依据河湖健康评价情况,对长江干流池州段、秋浦河、黄湓河、九华河、大通河、清溪河城区水系、升金湖、平天湖和太泊湖共9个设立市级河湖长的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进行修编。
服务要求:河湖健康评价:按照水利部河长办印发的《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第43号),分河流、湖泊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现场踏勘、监测、调查、咨询等方式,从“盆”、“水”、生物、社会服务功能等 4 方面综合评价河流健康状态,弄清病征,分析病因,提出针对性保护、修复及管理目标与对策,为各级河湖长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参考;“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照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办建管函〔2017〕1071号)的要求,总结池州市上一轮设立市级河湖长的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成果,综合设立市级河湖长的河湖健康评价因素,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和未尽事项,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科学合理拟定下阶段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之内提交项目成果并完成验收。 服务标准:通过采购方组织开展的项目验收
|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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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阮敏 汪礼来 方曙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约定收取;金额:1537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市水利局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清风西路121号
联系方式:05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京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新城明珠8-5栋
联系方式:1538****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召宇
电 话:1538****60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