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新港镇中心小学报告厅电子屏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2-05-31 12:00:00
  • 中标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JC340222202201
  • 安徽省
  • 教育系统
  • 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刘国梁
  • 中标***万元
  • 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中心小学
  • 1894****416

繁昌区新港镇中心小学报告厅电子屏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0CG2022HW537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22220220107号)

二、项目名称: 繁昌区新港镇中心小学报告厅电子屏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徽黄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政务区绿地蓝海国际大厦B座-1512

        中标金额:***.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全彩显示屏

品牌(如有):华夏显示

规格型号:LED显示屏(全彩)HX-P2.0

数量:30.11平方米

单价:74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鲍金伟  王家春  管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

代理金额:351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三)被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安徽省汇丰图书音像有限公司,依据条款、法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为保证屏体散热效果提供一种LED光源散热装置国家级证明材料”。处理意见:无效标处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中心小学

   址:繁昌县新港镇荷圩村经一路18号

联系方式:1894****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189号

联系方式:刘国梁  1319****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梁

     话:1319****72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