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2-05-31 03:42: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GPCGD222148FG045J
  • 广东省
  • 行政机关
  •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张工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
  • 0757-8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22148FG045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延长报名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2-05-27,更正为:2022-06-06。

延长报名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开标/唱价会,将以“腾讯会议”方式进行直播,参与开标/唱价会的,留意并进入云平台“开标大厅”右侧的“开标消息”栏目,主持人将公布“腾讯会议”的会议号和密码。

3.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4.在谈判/磋商期间,报价人应登录云平台“等候大厅”填写/响应谈判/磋商承诺和报价。报价人未按要求在云平台“等候大厅”填写/响应谈判/磋商承诺和报价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忠信路13号

联系方式:075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方式:020-62******;邮箱:caigou2@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0-62******;邮箱:caigou2@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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