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项目(生命科学学院)第三包:生物培养、物质分离纯化类设备(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05-31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HYZB-2022-0118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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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磊
  • 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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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项目(生命科学学院)第三包:生物培养、物质分离纯化类设备(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2-0118

项目名称: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项目(生命科学学院)第三包:生物培养、物质分离纯化类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项目(生命科学学院)第三包:生物培养、物质分离纯化类设备(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所需货物及服务;
(2)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1日2022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1) 

方式:现场获取/200元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07)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报名须知: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应还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还携带《授权委托书》(须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注明所投包号》;
(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不接受扫描件、彩印件报名。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师范大学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联系方式:0991-4112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1室

联系方式:1356****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磊

电 话:135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