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药品阳光集中挂网采购增补报名审核结果的通知(第五十三批)
关于公示药品阳光集中挂网采购增补报名审核结果的通知(第五十三批)
[2022-06-29]
各药品生产企业:
据《江西省改革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集中挂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为保障临床药品供应***经企业申请***现将新一批增补报名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二、公示范围
本次公示的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我的药品库”前期提交的部分产品信息***包括原双信封药品、原抗癌药、直接挂网采购药品、二类精神药品。
三、相关要求
1.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6月28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提交至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药品挂网信息申诉”。
2.原双信封、原抗癌药产品增补报名时***应同时在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药品挂网信息申诉”中提交全国最低3省省级集中采购价格***如未提交请进行补充。
3.不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包括麻醉类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已纳入挂网采购的重复报名产品、有其他3家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但自身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4.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请至“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非中选价格申报”中提交价格申报函***审核后另行公示公布。
5.因未提交《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而暂停采购资格的生产经营企业***待提交《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后***经信息公示后恢复采购、配送资格。
联系方式:0791-88******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