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2-06-29 12:00:00
  • 中标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LACGZX-F2022-038
  • 安徽省
  • 行政机关
  •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 方有伟
  • 中标***万元
  • 六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 0564-5****** 0564-3379031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2-038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金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瑞金大厦13

中标(成交)金额:伍佰零叁万元整/年(5030000.00/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行政中心办公楼内公共场所,室外各部位和市干宿舍楼、信访楼、和谐园院内外的保洁服务

服务时间:3

服务标准: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静芳、王华军、陆梅、任晓红、许志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联系人:张文阳)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56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5                      

联系方式:05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0564-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不良记录声明函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服务范围、要求、标准、时间

4.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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