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二期)PPP项目新建工程二审审价机构招标(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2022-06-29 12:00:00
  • 中标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包别号(如有);
  • 安徽省
  • 行政机关
  •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俞杨
  • 中标***万元
  •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870****357

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二期)PPP项目新建工程二审审价机构招标项目(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01CG2022FW56180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20506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二期)PPP项目新建工程二审审价机构招标项目(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以西、金炉路以南港澳广场A区办19层

中标金额:***%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二期)PPP项目新建工程二审审价机构招标项目(二包)

服务范围: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二期)PPP项目新建工程二审审价机构招标项目(二包),编制结算审价方案,明确审价工作目标、范围和重点,审价工作的组织及分工.

服务要求: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二期)PPP项目新建工程二审审价机构招标项目(二包),依据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PPP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结算书、跟审单位初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审价工作等。

服务时间: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自收到建设工程工程结算书及跟审单位初审报告之日起,按照委托合同完成审价咨询工作任务,应在60个日历天内提交审价报告。

服务标准: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二期)PPP项目新建工程二审审价机构招标项目(二包),审计质量及廉政要求: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评审专家名单:苗家明、陈金干、易华、赵登峰、任玉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供应商业绩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合同名称:合肥市滨湖新区桂园施工三标段,工程造价(元)320647619.08元,结算报告出具时间:2019.12.26。2)合同名称:华地森林语【锦园】,工程造价(元)240052670.06元,结算报告出具时间:2019.12.16。3)、合同名称:蜀山产业园四期公租房工程,工程造价(元)732104010.92元,结算报告出具时间:2020.1.17。4)、合同名称:青龙潭路标砖厂房工程等 3 个项目,工程造价(元)477799620.17元,结算报告出具时间:2022.1.5。5)、合同名称:滁州珑煕庄园项目,工程造价(元)236848384.94元,结算报告出具时间:2021.1。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1)安徽忠实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平均值的50%且未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其提供的证明材料经评委会审定不予采纳),作无效投标处理;2)安徽通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平均值的50%且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无效投标处理。3)安徽金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最终支付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4)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见“最终支付承诺函”和“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审价人员”的承诺函,作无效投标处理;5)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未见“最终支付承诺函”,作无效投标处理;6)重庆正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支付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7)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见“中小企业承诺函”,若非中小企业则未见“分包意向协议”,作无效投标处理;8)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见“最终支付承诺函”和“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审价组人员”承诺函,作无效投标处理。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座9楼

联系方式:任工 1870****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3 座 3 层 302A 室

联系方式:俞杨 0553-2******、1505****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杨

话:0553-2******、1505****60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