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2025年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NNJKZC2022-019)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JKZC2022-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2025年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93页“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2.1商务资信(1)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提供复印件,每项得3分,满分9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提供复印件,每项得4分,满分12分 |
| 2 | 招标文件第93页“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2.4商务资信(4) | 删除“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信誉类证明,获得省级的得3分,获得市级的得1分,不重复计分,满分3分。” | |
| 3 | 招标文件第100页“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4点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4.2.9 | 4.2.9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自行投入作业设备,以及必要的作业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品;乙方也可向甲方租赁作业设备、作业工具,向甲方租赁的作业设备、作业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向甲方租赁的作业设备、作业工具不准转借他人或公车私用,不得进行营利性运输,承包期满后维修好(保证能正常使用)交回甲方,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按价赔偿或另购赔偿 | 4.2.9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自行投入作业设备,以及必要的作业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品。 |
| 4 | 招标文件第100页“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4点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4.2.1 | 删除“4.2.1采购人移交的环卫工人,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全部接收,且移交的环卫工人与中标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按照经开区环卫工人标准执行。” | |
| 5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2年7月11日9:30 | 2022年7月18日9:30 |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7月18日9时30分止,其他时间相应顺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卫管理站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东19号金凯工业园总部经济大楼20楼
联系方式:1887****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
联系方式:077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诗韵
电 话:0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