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2022](二)
变更公告二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NNZN001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直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第1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 年6月28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36页具体评分细则变更为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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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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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及资信分 (70分) |
投标供应 商业绩 |
自2020年 1 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房屋维修改造或装饰施工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中标通知书、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不予得分。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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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投标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的房屋维修改造,装饰施工项目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单位颁发的优质工程的每提供一个得10分,满分30分。 注: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2、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如无法体现颁奖单位、获奖单位名称等内容的,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上述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签订合同前查验获奖原件。 |
0-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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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 |
自2020年 1 月 1日以来供应商获得县,市,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建筑行业协会颁发安全管理先进企业的县级得4分,市级得9分,省级得11分,满分1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铜牌、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0-1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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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 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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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所承担的房屋维修改造或装饰施工类业绩荣获优质工程: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12分。 注:响应文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合同; (2) 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能体现签订时间、项目经理姓名、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出具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3)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
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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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 |
结合本工程特点,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主要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关键工序、技术保障措施、施工技术等。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详细完备、关键工序流程完善、技术保障措施针对性强、施工技术先进可操作性强的,3<F≤5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内容较详细、关键工序流程较完善、技术保障措施针对性较强、施工技术先进可操作性较强的,1<F≤3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有待完善、关键工序流程有待提高、技术保障措施针对性有待提高、施工技术有待提升,0<F≤1分; 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F为本项得分。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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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 |
结合本工程特点,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持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技术组织措施等。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健全、可操作性强,技术组织措施完备的,3<F≤5分;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较健全、可操作性较强,技术组织措施较完备的,1<F≤3分;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有待完善,技术组织措施有待提高,0<F≤1分; 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F为本项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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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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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难点 及对应保证 措施 |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重难点分析、对应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优良得3<F≤5分; 一般得1<F≤3分; 差的得 0<F≤1分。 未提供不得分。 注:F为本项得分。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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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分/投标价)×3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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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以2022年6月29日发布为准。
2、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由“2022年6月28日08:00至2022年7月4 日17:00”变更为“2022年6 月30 日08:00至2022年 7月6日17:00”。网上询问截止时间由“2022年7月5日17 时00分” 变更为“2022年 7月7日17时00分”。磋商时间由“2022年 7 月 11日 09 时00分”变更为“2022年 7 月12日09 时00分”。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庐江县城塔山路266号
联系方式:1395****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6楼
联系方式:055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治良
电 话:1395****24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