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学院松阳校区食堂餐饮委托经营(自主)的采购公告

2022-06-30 09:06:11
  • 公开招标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WZJHCG-20220629
  • 浙江省
  • 教育系统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郑先生
  • 松阳县丽院校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 1896****559 1516****756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松阳县丽院校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委托,就丽水学院松阳校区食堂餐饮委托经营以公开采购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ZJHCG-20220629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丽水学院松阳校区食堂餐饮委托经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投标人持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至本项目投标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采购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

4.报名方式: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发送电子邮箱:4******@qq.com获取采购文件。

(未购买招标文件或未报名的单位将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上午09:30分整(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

八、开标时间:2022年7月20日上午09:30分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上午09:30分整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开户银行:农行温州市鹿城支行

开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开户帐号:1921****040008171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人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采购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516****756。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松阳县丽院校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1896****559

联系地址:丽水学院松阳校区食堂

2.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516****756 0577-88******

电子邮箱:4******@qq.com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建设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

松阳县丽院校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

关于丽水学院松阳校区食堂餐饮委托经营(自主)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松阳县丽院校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的委托,就丽水学院松阳校区食堂餐饮委托经营以公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2年7月4日16:3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4******@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516****756

联系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松阳县丽院校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