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巡游出租车电动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巡游出租车电动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XFY-2022-081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类-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项目概况及要求 | 最高限价 |
1 | 纯电动出租车 | 100辆 | ***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万元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能力制造或销售本项目招标货物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合法企业;
2、投标车型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汽车公告”已公告的纯电动乘用车车型,所投车辆须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车型须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项目在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查,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附上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时间、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06月30日至2022年07月06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95******2@qq.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7:00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回复,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非依法获取,如参与采购活动将被拒绝。
六、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车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汽车公告”已公告的纯电动乘用车车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投车辆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车型已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07月20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长兴县锦绣路8号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07月20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长兴县锦绣路8号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开标,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
3、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3.1因疫情防控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展,投标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递交,地址: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5楼),收件人:王工,联系电话:1585****103 ,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于2022年07月19日17:3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注: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拍照后发送邮件至95******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快递底单(底单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供应商应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3.2如投标单位选择现场送达,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评标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每个供应商一般只能指派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潜在供应商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应按照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3)防控期间,参加投标的人员出入需测量体温、出示“湖州健康码”、登记身份证等信息;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单位,“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单位参加开评标活动;
(5)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6)所有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总
联系电话:0572-6******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太湖大道12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喆
联系电话:0572-6******
地址: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25楼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徐科
联系电话:0572-6******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长州路799号
附件: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022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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