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就其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22-FW06152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总价 (万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金华市中心医院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 28 | 1+1年 | 详细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见第二章。 |
消防设施维修配件 | 8 | ||||
2 |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 12 | ||
消防设施维修配件 | 7 |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特定条件:具备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资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和“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备案录入成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邮箱报名地址:27******51@qq.com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允许以电汇、转账形式缴纳至以下账号: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帐号:01889****7000126,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特定条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根据疫情响应情况,本项目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方式(但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配送情况并确保投标文件于2022年7月21 日9时30分前寄达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备注:快递单及包裹外观仅标需标明“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联系人:郑晓春 联系方式:0579-82****** 地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1.如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各投标代表。评标委员会可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个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及澄清回复内容均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7******51@qq.com)。
2.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可递交文件后离开,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
(1)现场递交文件当事人需佩戴口罩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进入招标采购现场。
(2)对于健康码为绿码但行程卡(除金华大市外)带“*”的人员,需凭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进入招投标现场;
(3)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体温≥37.3℃的,严禁进场。
3.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7月21日9:30时在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1单元801室)开标。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资讯版块)。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金华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吴先生 1395****681、金先生 1390****997
地 址:金华市明月街351号
采购单位: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虞先生 1358****649、黄先生 1826****160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后山路2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0579-83****** 82******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