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告宣传及制作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2-06-30 02:53:00
一、项目编号:四川晨沐竞争性磋商【2022】23号(招标文件编号:四川晨沐竞争性磋商【2022】23号)
二、项目名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告宣传及制作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绵阳城区精诚广告设计制作中心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红星街77号亚川红星楼商住楼1栋1层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广告宣传、制作服务
下浮率(%):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绵阳城区精诚广告设计制作中心 |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告宣传及制作服务 | 根据采购方要求,设计、制作、安装标识、标牌;宣传物料,在指定地点进行消防广告宣传、制作服务 | 1、严格按采购人所提供的广告宣传物料制作通知单内容及时设计、制作,保证不延误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对承制的文件负保密责任,不得外泄。 2、能保证在要求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完成设计、制作任务。 3、能自觉接受采购人对制作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如果发现违反上述有关条款,采购人有权扣制作款额并终止合同。 4、采购人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服务)质量未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规定的要求的,供应商应无条件对不满足要求的部分进行免费更换或调整服务内容。同时由采购人对供应商予以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供货金额的5%。如在服务期内累计3次发现成交供应商配送的货物以次充好的情况或服务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以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延用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 3年,合同一年一签 | 对制作的次品免费更换,对不合格宣传物料无条件免费重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能因应急工作任务需要,7×24小时配合提供加急物料制作服务,并在要求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需求。 严格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相关技术要求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履约验收工作通知》(绵财采﹝2021﹞1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明旭、蒋波、唐勉(采购人授权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
联系方式:席老师:1399****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晨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文跃路城南壹号A区10栋第三层。
联系方式:陆丹 1818****4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老师
电 话: 139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