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中心出入境证件寄递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中心
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中心出入境证件寄递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服务提供方根据制证中心生产安排(含因服务群众临时加班制证时段),接收、清点成品证件,并将成品证件按发证单位和证件类型分类打包,寄递送达全省各市、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证窗口以及公安派出所等出入境服务延伸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第五十五条、第八十四 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和《关于"信件和其他具有信 件性质物品"具体内容的规定的通告》(邮电部)、《关于进出境信件 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委托管理的通知》(信息产业部、对 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邮政局)等相关文件规定,各类单据、证件等 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未经邮政企业委托,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我单位拟采购的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寄递服务,属于邮 政企业专营业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01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6月30日 至 2022年07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 及专家论证意见(见附后附件):
序号 | 姓名 | 单 位 |
1 | 李向东 | 福建八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2 | 卢申 | 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 | 陈玉平 |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89号
联系方式:谢羡凰0591-8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联系电话:张玮0591-8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联系方式:钱红梅059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