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督导及评估单位)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督导及评估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22-0010***
项目名称: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督导及评估单位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020,000
一、项目名称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督导及评估单位
二、服务范围:蒲东街道社工站、蒲西街道社工站、肖寨门镇社工站、潘家堡镇社工站、杨士岗镇社工站、刘二堡镇社工站
三、服务需求
1.社工站服务内容
(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街道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心理辅导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2.社工站人员配置
每个社工站须配备2名及以上驻站社工,年龄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或三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全职社会工作者。有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经历或学历的全职社会工作者,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优先。
3.服务场地要求
场地及基础硬件设施由采购人提供,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档案柜,桌椅,文具等,剩余部分必须使用的由中标机构承担。
四、辽中地区社工站服务要求
01包组:蒲东街道社工站、蒲西街道社工站、肖寨门镇站、潘家堡镇社工站、杨士岗镇社工站、刘二堡镇社工站。
01包组所辖街道现状:社区共有困难群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2283人,社区儿童(孤儿、困境儿童等)***人,社区老人(70岁以上、空巢老人等)137***人,志愿服务情况(志愿者队伍、数量等)有138个志愿团队,3147志愿者,社区公共服务情况(社会组织、群众服务需求等)有228个社会组织。
01包组项目指标:
①社区调研,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1份。
②困难群体建档率达100%。困难群体探访服务,每个镇(街道)社工站不得低于40人包括2名儿童,(每名服务对象探访不低于4次/年)同时健全探访服务档案,服务档案规范完整。
③开展个案工作,每个镇(街道)个案开案不少于10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3次,结案不低于***。
④每个镇(街道)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12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
⑤每个镇、(街道)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4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30人。带动社区志愿者不低于30人/街道。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⑥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承接机构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
⑦每周至少更新一条社工站的活动,宣传内容可围绕社工站服务内容进行,比如社工风采、社工服务心得/反思、社工成长历程、社工站的典型案例、服务对象的故事分享、日常活动报道、每月工作简报等。争取在省市、县级媒体宣传的报道。
五、项目管理
区民政局为项目监管主体,督导机构向监管主体报告承接机构工作实施情况、次月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报表。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承接机构项目实施。承接机构应当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配合社会审计、社会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六、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1年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各镇街
3.付款方式:与社会服务机构签署合同正式开展工作支付***%资金;中期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出具评估报告后支付支付40%;末期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出具评估报告后支付支付10%。
4.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lt;/font>.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
一、项目名称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督导及评估单位
二、服务范围:蒲东街道社工站、蒲西街道社工站、肖寨门镇社工站、潘家堡镇社工站、杨士岗镇社工站、刘二堡镇社工站
三、服务需求
1.社工站服务内容
(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街道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心理辅导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2.社工站人员配置
每个社工站须配备2名及以上驻站社工,年龄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或三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全职社会工作者。有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经历或学历的全职社会工作者,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优先。
3.服务场地要求
场地及基础硬件设施由采购人提供,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档案柜,桌椅,文具等,剩余部分必须使用的由中标机构承担。
四、辽中地区社工站服务要求
02包组:茨榆坨街道社工站、城郊街道社工站、六间房镇社工站、朱家房镇社工站、于家房镇社工站.
02包组所辖街道现状:社区、村共有困难群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2296人,社区儿童(孤儿、困境儿童等)70人,社区老人(70岁以上、空巢老人等)17678人,志愿服务情况(志愿者队伍、数量等)有***个志愿团队,1147志愿者,社区公共服务情况(社会组织、群众服务需求等)有39个社会组织。
02包组项目指标:
①社区调研,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1份。
②困难群体建档率达100%。困难群体探访服务,每个镇(街道)社工站不得低于40人包括2名儿童,(每名服务对象探访不低于4次/年)同时健全探访服务档案,服务档案规范完整。
③开展个案工作,每个镇(街道)个案开案不少于10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3次,结案不低于***。
④每个镇(街道)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12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
⑤每个镇(街道)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4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30人。带动社区志愿者不低于30人/街道。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⑥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承接机构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
⑦每周至少更新一条社工站的活动,宣传内容可围绕社工站服务内容进行,比如社工风采、社工服务心得/反思、社工成长历程、社工站的典型案例、服务对象的故事分享、日常活动报道、每月工作简报等。争取在省市、县级媒体宣传的报道。
五、项目管理
区民政局为项目监管主体,督导机构向监管主体报告承接机构工作实施情况、次月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报表。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承接机构项目实施。承接机构应当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配合社会审计、社会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六、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1年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各镇街
3.付款方式:与社会服务机构签署合同正式开展工作支付***%资金;中期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出具评估报告后支付支付40%;末期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出具评估报告后支付支付10%。
4.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lt;/font>.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020,000
一、项目名称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督导及评估单位
二、服务范围:蒲东街道社工站、蒲西街道社工站、肖寨门镇社工站、潘家堡镇社工站、杨士岗镇社工站、刘二堡镇社工站
三、服务需求
1.社工站服务内容
(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街道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心理辅导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2.社工站人员配置
每个社工站须配备2名及以上驻站社工,年龄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或三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全职社会工作者。有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经历或学历的全职社会工作者,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优先。
3.服务场地要求
场地及基础硬件设施由采购人提供,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档案柜,桌椅,文具等,剩余部分必须使用的由中标机构承担。
四、辽中地区社工站服务要求
03包组:养士堡镇社工站、冷子堡镇社工站、牛心坨镇社工站、老大房镇社工站、满都户镇社工站、大黑岗子镇社工站
03包组街道现状:所辖社区、村共有困难群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2039人,社区儿童(孤儿、困境儿童等)71人,社区老人(70岁以上、空巢老人等)1438***,志愿服务情况(志愿者队伍、数量等)有106个志愿团队,1481志愿者,社区公共服务情况(社会组织、群众服务需求等)有90个社会组织。
03包组项目指标:
①社区调研,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1份。
②困难群体建档率达100%。困难群体探访服务,每个镇(街道)社工站不得低于40人包括2名儿童,(每名服务对象探访不低于4次/年)同时健全探访服务档案,服务档案规范完整。
③开展个案工作,每个镇(街道)个案开案不少于10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3次,结案不低于***。
④每个镇(街道)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12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
⑤每个镇(街道)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4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30人。带动社区志愿者不低于30人/街道。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⑥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承接机构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
⑦每周至少更新一条社工站的活动,宣传内容可围绕社工站服务内容进行,比如社工风采、社工服务心得/反思、社工成长历程、社工站的典型案例、服务对象的故事分享、日常活动报道、每月工作简报等。争取在省市、县级媒体宣传的报道。
五、项目管理
区民政局为项目监管主体,督导机构向监管主体报告承接机构工作实施情况、次月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报表。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承接机构项目实施。承接机构应当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配合社会审计、社会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六、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1年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各镇街
3.付款方式:与社会服务机构签署合同正式开展工作支付***%资金;中期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出具评估报告后支付支付40%;末期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出具评估报告后支付支付10%。
4.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lt;/font>.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00,000
一、项目名称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督导及评估单位
二、辽中地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督导总站服务内容
督导机构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将对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承接机构、站点进行督导、培训等。发挥平台作用,协调相关方关系,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满足多方需求。协助配合区民政局做好社工站的管理考核、督导培训、宣传推广等工作,服务各个街道社工站。定期向区民政局汇报社工站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社工站服务进度、满意度并给予相关建议。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会议安排,定期对社工站开展走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需求总结分类,及时跟进指导和向上反馈,对发现的项目执行的共性问题和项目成效经验组织专题探讨。
三、辽中地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督导总站工作要求(004包组)
①建立镇(街道)社工站宣传平台。建立社工站微信平台,分别每周2次以上更新,简报至少每月推送一次。
②协作民政局落实沈阳市民政局下发的文件要求,配合民政局加强对承接机构的资金监管和服务监管。
③监控项目实施进度。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汇报会,确保社工站服务按计划完成。辽中区民政局、镇(街道)分管领导、承接机构和全体社工召开项目联席会议,商议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④承接机构每月向督导机构提交报告,督导机构每季度向辽中区民政部门提交工作报告,县级民政部门通过工作报告了解项目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收并作出批示,结合督导的建议,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⑤负责完成对各社工站的日常运行、业务管理、项目监测、统计、培训督导和考核评估。统一规范的工作报告模板、数据统计模板、督导培训模板等,以及社工站宣传推广、社工站项目资金财务审计。
⑥督导承接机构在中国社会工作网、中国志愿服务网项目登记、注册、活动发布。
四、项目管理
区民政局为项目监管主体,督导机构向监管主体报告承接机构工作实施情况、次月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报表。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承接机构项目实施。承接机构应当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配合社会审计、社会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五、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1年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各镇街
3.付款方式:与督导机构签署合同正式开展工作支付***%资金;中期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出具评估报告后支付支付40%;末期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出具评估报告后支付支付10%。
4.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lt;/font>.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70,000
一、项目名称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督导及评估单位
二、辽中地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社工站评估机构内容
评估机构评估机构为在民政局注册,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由不少于3人的单数组成(取得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接受过社会工作本科以上专业教育,且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的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熟悉社会组织财务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财务人员不少于1名),每年进行两次(中期、末期)对承接机构和督导机构评估。评估内容依据辽民函〔2021〕31号文件(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评估标准)评估。
三、辽中地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社工站评估机构工作要求(00***组)
按照市民政及市级督导机构根据工作要求,对社工站每半年开展 1次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实施开展中期评估,区级民政部门要组织本部门相关领导干部、镇(街道)相关负责人、承接机构和全体社工参加中期评估会,在会中作为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评估的过程,并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和建议。做好项目的总结和提炼工作,提炼经验,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借鉴。
四、项目管理
区民政局为项目监管主体,督导机构向监管主体报告承接机构工作实施情况、次月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报表。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承接机构项目实施。承接机构应当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配合社会审计、社会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五、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1年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各镇街
3.付款方式:评估机构中期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支付***%;另***%资金末期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支付。
4.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lt;/font>.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28日 16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间为30分钟(自开标时间起)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中区民政局
地 址: 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联系方式: 02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024-27890***8
邮箱地址: shzbdl202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210******00******1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金凤
电 话: 130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