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中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
2.建设单位:沈阳市辽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建设地点:辽中区蒲西街道东环街1号转盘及辽中区革命烈士陵园。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建设内容
本工程分为辽中区烈士塔陵园整修及辽中区革命烈士陵园整修两部分,建设内容主要为:场地硬化,边石及挡墙,绿化工程,维修工程、路灯工程、其他工程等。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辽中区烈士塔陵园
1)场地硬化
600*600*60mm花岗岩火烧板1028 m2。
2)边石及挡墙
100*100*595mm花岗岩边石222m,围挡及挡墙工程234.8m。
3)绿化工程
栽植柏桧球162株,乔木移植90株,转盘圆形草坪绿化508 m2。
4)其他工程
英雄广场石碑1套,监控4处。
5 )维修工程
纪念碑内围栏杆更换汉白玉30m。
6)路灯工程
配电箱1台,庭院灯19套,电缆355m,电缆沟230m等。
(2)辽中区革命烈士陵园
1)修复工程
600*600* 30mm陵园理石铺装470 m2。
2)树池
花岗岩树池(100*150*1500mm )90套。
3)绿化工程
栽植柏桧球90株。
4)陵园入口景墙工程
景墙11.3m,铁艺栏杆更换5.6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技术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施工图规定。
四、施工要求
1.施工现场要求:成交供应商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事先要征得采购人代表同意,并在监理单位监理下完成工作内容。对施工现场地下的各种管线及周围建筑物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2.施工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场,做好施工方案安全和突发性事故预案,出现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3.施工档案要求:成交供应商要对施工档案进行装订、整理,档案标准应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竣工后提交一式四份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不予拨付工程余款。
4.施工水、电费:施工用电、用水由采购人按规定提供到施工现场,具体线路及日常使用和维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含在响应报价之中)。
五、工程材料、设备
1.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采购和使用。投标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
六、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额的97%,一年后余款支付。
2.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3.质保期:一年
4.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竣工
5.质量标准:合格
6.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7.结算方式:合同价、最终结算价原则上应当与成交价一致,除由于设计变更和合同内容调整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可参照原成交单价进行调整,其它均应含在风险系数中,不予调整。
8.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工程质量及材料检验试验、调试、验收、样品、水电费、采保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利润、规费、承包管理费、税金、冬雨季施工等各项因素和市场价格变动风险,依据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响应总价应包含完成项目所涉及的全部。
(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工程量清单中有关技术措施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技术措施进行报价,但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的技术措施项目和工程数量。
(5)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所列材料项目,供应商应按运到现场的价格填写单价,材料检验试验费包含在报价中。
9.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执行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六、图纸,另附
七、工程量清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