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河县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2-07-28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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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清河县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 发布时间: 2022-07-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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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2022CK-11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 采购人地址 :清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霍晓飞 0319-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0319-8****** 采购预算金额:3******.00 采购用途 : 2022年清河县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技术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detail#公告及审核#_#rar#_#1ca16036-78e0-494e-8507-ad086461b70d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2-07-2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2-08-04 时刻说明:0:00-12:00-12:00-23:5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9 09:00 开标时间:2022-08-19 09:00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1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获得招标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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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清河县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 发布时间: 2022-07-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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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2CK-118 项目名称: 2022年清河县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3******.00 最高限价: 3****** 采购需求: 2022年清河县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技术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detail#公告及审核#_#rar#_#1ca16036-78e0-494e-8507-ad086461b70d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审查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29日至 2022年08月04日, 0:00-12:00-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8月19日09点00分 地点: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获得招标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 地址: 清河县 联系方式: 霍晓飞 03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 联系方式: 王工 03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霍晓飞 电 话: 03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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