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PCGD22C500FG066F(招标文件编号:GPCGD22C500FG066F)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惠州市味原丰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石一路1号惠州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交易区1栋1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90.0000000
供应商名称:惠州市乐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门县迎宾大道1116号房屋一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9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惠州市味原丰贸易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1) | 负责肉类、水产品等食材的配送服务。 | 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规定 | 1年 | 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规定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惠州市乐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2) | 负责其他食材(除肉类及水产品以外)的配送服务。 | 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规定 | 1年 | 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廖燕敏、魏社林(民主推荐为评委主任)、巫光宏、朱江敏、陶然采购人代表名单:/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gpcgd.gd.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3049076.html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2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包1: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包2: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各投标人如需查询自身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请参加本项目的授权代表拨打以下查询电话:62******,郑小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869号
联系方式:07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方式:020-6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燕
电 话: 020-6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