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项目二次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20449620212601
二、合同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项目二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XJYLHK-2021-061
四、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新市区长春中路西二巷619号
联系方式:0991-3******
供应商(乙方):新疆大山恒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232号红旗路电脑城三楼3C06室
联系方式:1779****81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高清听证主机
数量:1.00
单价(元):6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科达
规格型号:SVR2931-D06E-S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数字调音台
数量:1.00
单价(元):10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湖山
规格型号:DM1608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音视频管理平台
数量:1.00
单价(元):24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科达
规格型号:KDM2801A-G2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导播控制平板
数量:1.00
单价(元):2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电信
规格型号:HMT-101-G(8寸)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按招标要求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2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