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永春镇征收汽车租赁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LZY2022012(招标文件编号:JLZY2022012)
二、项目名称:永春镇征收汽车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吉利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867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吉林省吉利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永春镇征收汽车租赁项目 | 租赁皮卡车4辆、轿车4辆、SUV车2辆,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优质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优质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 巍、刘忠江、刘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实行市场价格调节,本项目代理费:10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永春镇征收汽车租赁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LZY2022012
二、项目名称:永春镇征收汽车租赁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吉利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867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永春镇征收汽车租赁项目 服务范围:永春镇征收汽车租赁项目 服务要求:租赁皮卡车4辆、轿车4辆、SUV车2辆,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姚 巍、刘忠江、刘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实行市场价格调节,本项目代理费:10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义和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张平
电 话: 1375****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5楼
联 系 人: 潘业峰
电 话: 043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业峰
电 话: 0431-8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义和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 张平 1375****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上城财富源A座5楼
联系方式:潘业峰 和043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业峰
电 话: 043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