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城乡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运营维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XMGL2022-A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城乡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运营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备注内容报价费用组成:人工费、水电费、设备维护保养费、保险、突发性作业费、劳保费、加班费和税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等在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如投标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用工成本综合考虑进行报价。更正为报价费用组成:人工费、设备维护保养费、保险、突发性作业费、劳保费、加班费和税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等在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如投标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用工成本综合考虑进行报价。2、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一、运营服务内容中运营服务费应包括:人工费、电费、水费、设备维修保养费、保险、突发性作业费、劳保费、加班费和税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等在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如投标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用工成本综合考虑进行报价。更正为运营服务费应包括:人工费、设备维修保养费、保险、突发性作业费、劳保费、加班费和税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等在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如投标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用工成本综合考虑进行报价。3、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鹿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本级
地 址:鹿泉区玉石东路与奇石街交叉路口往西约50米
联系方式:031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中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石纺路101保利花园E区4-2-1102
联系方式:031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瑀
电 话:03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