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幼儿园环境及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幼儿园环境及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院(吉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202207-050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幼儿园环境及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幼儿园环境及设施改造,主要包括防水维修、墙面彩绘、塑钢窗更换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年9月17日,共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包括技术负责人)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及社保缴纳证明;3.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同时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3.3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用设备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在近三年(2019年7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⑥未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 至 2022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院(吉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文件(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huayuan201119@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室三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室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获取文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项目经理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被授权人办理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法人办理时需携带法人居民身份证。
7.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577号
联系方式:任全成1862****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院(吉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北远达大街3000号
联系方式:潘玉娇1333****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玉娇
电 话: 1333****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