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2-07-29 05:09:00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SCDXFZC20220457
  • 四川省
  • 其他
  •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张先生
  • 中标***万元
  • 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388****116

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20457(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20457)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二包:四川盛世同心康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1158号B栋3楼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三包:江西诚为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港城大道199号2号楼243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二包:四川盛世同心康科技有限公司      医疗耗材配送服务      为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用纱布绷带(8米纱布)、皮肤消毒液、碘伏消毒液、一次性使用口腔器械盒、免洗手消毒凝胶、无菌敷贴(留置针专用)等医疗耗材配送服务。      1.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条款,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3.供应商需在四川范围内长期设有产品库存库房。4.响应时间要求:在2个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5.货物调换:成交供应商负责对6个月内失效、破损物品及时调换。6.货物退货:不合格产品、药监部门规定不允许销售的器械耗材,采购人如数退货;器械耗材近效期6个月未使用完的,供应商负责退换货。7.提供试剂耗材的临床应用培训等相关服务。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开始履约。具体采购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供货时,供应商须提供试剂、耗材的相关注册证书或备案证明,产品为“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的产品需提供挂网截图,消毒产品须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和质量标准、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医疗耗材配送服务。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第三包:江西诚为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医疗耗材配送服务      为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2%强化戊二醛消毒液、20%柠檬酸消毒液、3%过氧化氢抗菌洗剂、3M网纹易撕胶带(低致敏)、75%酒精湿巾、75%酒精消毒液等医疗耗材配送服务。      1.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条款,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3.供应商需在四川范围内长期设有产品库存库房。4.响应时间要求:在2个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5.货物调换:成交供应商负责对6个月内失效、破损物品及时调换。6.货物退货:不合格产品、药监部门规定不允许销售的器械耗材,采购人如数退货;器械耗材近效期6个月未使用完的,供应商负责退换货。7.提供试剂耗材的临床应用培训等相关服务。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开始履约。具体采购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供货时,供应商须提供试剂、耗材的相关注册证书或备案证明,产品为“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的产品需提供挂网截图,消毒产品须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和质量标准、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医疗耗材配送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智(采购人代表)、周继光、张绍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各包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每包约定收费金额:4,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第一包、第四包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第二包、第三包成交单价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木兰街104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1388****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潘女士,02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潘女士

电 话:  028-83******

 

成交单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