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办公用品及日用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LGC[XJ]FS2022016-2(招标文件编号:HLGC[XJ]FS2022016-2)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办公用品及日用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龙集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霞淮社区泉秀街498号丰盛假日城堡E幢1004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福建龙集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办公用品及日用品采购项目 | 广博、晨光、得力等货物品牌详见询价通知书及响应文件。 | B72102D、2004、S554等货物规格型号详见询价通知书及响应文件。 | 51盒、65盒、11支等货物数量详见询价通知书及响应文件。 | 23元、15元、2.5元等货物单价详见询价通知书及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敏敏、李纲(组长)、周荔(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支付。根据以下“计算方法”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根据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代理服务费。计算办法如下:货物类项目,100万元以下按成交总金额的1.5%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银行帐号: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10005563256001000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61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根据询价小组审查福建龙集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永兴达贸易有限公司符合小微企业的价格抵扣条件。故均给予15%的价格扣除。
- 价格扣除情况:
(1) 福建龙集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声明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询价通知书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2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2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元。
(2) 福州市晋安区永兴达贸易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声明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询价通知书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1号
联系方式:陆婕059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5层
联系方式:张君琼、姚雅彬、陈燕荧059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君琼、姚雅彬、陈燕荧
电 话: 059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