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光市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项目概况: | |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光市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相关网站进行下载(无需现场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8-09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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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783000202202000154 |
|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光市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万元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本项目为寿光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为掌握我市国土利用变化情况,保持国土调查成果现势性,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8号)要求,在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采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等技术手段,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 93.000000 | | B | 本项目为寿光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监理。为掌握我市国土利用变化情况,保持国土调查成果现势性,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8号)要求,对2021年度国土变更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必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 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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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时间节点提交最终成果。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包:(1)必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B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必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2年7月30日8时30分至2022年8月8日9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相关网站进行下载(无需现场领取)。 |
| 3.方式: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sgggzy/),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已注册的投标人应按照《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19)6号)要求,在参与投标前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各投标人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2年8月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 点: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不见面开标)。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2年8月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第一开标室(不见面开标)。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包投标;否则全部作无效标处理。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4、任何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地 址:寿光市圣城街789号(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联系方式:05******010(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县(区)圣城金顿大厦号7楼 |
| 联系方式:0536-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朱汉秀 |
| 联系方式:05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