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生态林林木管护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生态林林木管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1日 10:4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2年生态林林木管护项目
项目编号:XJHA【2022】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一〇四团辖区2711.74亩林木等绿化面积的管护,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次采购服务的能力;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10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2年8月11日10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评审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西山西街465号
联系人:白海丽
联系方式:1899****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中海天悦国际办公楼3楼303室
联系人:张红艳
联系方式:1599****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