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芹洋乡人民政府寿宁县修竹溪芹洋段防洪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寿宁县修竹溪芹洋段防洪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2073
项目名称:寿宁县修竹溪芹洋段防洪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主要采购需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项 | ***.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立即对接。监理服务期以寿宁县修竹溪芹洋段防洪工程所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准。即:寿宁县修竹溪芹洋段防洪工程施工方承诺并实施的工期,加上监理方在项目验收后台账整理并移交采购人所需要的时间,为本监理服务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②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材料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它资格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注:须其它资格文件2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其它资格文件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或水利水电或水利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月)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6个月内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至 2022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
方式: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或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办理报名手续;及按本磋商邀请附件“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至我公司或发送邮件(46656770@qq.com)并电联项目经办小郑(0593-2******)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投标保证金、报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 开 户 名: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
| 账 号:1370****0100256650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芹洋乡人民政府
地址:寿宁县芹洋乡
联系方式:张先生/1332****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
联系方式:小郑/05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33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