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沣疆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和田地区和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三次)的询价采购公告

2022-08-28 12:00:00
  • 询价公告
  • 询价
  • HTXZFCG(2022FS)025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医疗系统
  • 新疆沣疆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代娜
  • 预算***万元
  • 中标***万元
  • 和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903-2052010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和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TXZFCG(2022FS)025号  

    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和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和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三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天然气锅炉、污水处理设备、纯水机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30天(包含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落实国家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108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司缴纳个人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明细;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份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以填发日期为准。(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企业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釆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9日2022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供应商企业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官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首页点击“采购公告”,进入项目公告中自行下载询价文件并参与投标。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丰县友谊路75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和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0903-2052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沣疆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

联系方式:09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娜

电 话:09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