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医院电脑、文印设备维修维护及耗材供应中标公告

2022-08-29 12:00:00
  • 中标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SXZC-FGK22021
  • 安徽省
  • 医疗系统
  •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李悦
  •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 0561-6****** 0561-6091009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ZC-FGK22021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医院电脑、文印设备维修维护及耗材供应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恒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425号二楼东区  

中标(成交)金额(折扣率)1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濉溪县医院电脑、文印设备维修维护及耗材供应

服务范围全院文印设备维修维护及耗材供应,计算机等设备维修维护及零件更换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年,服务期内按采购人需求供货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庆福、尹良喜、律 军、谭 波、黄中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可以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0561-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址:溪县溪河路114号

联系方式:05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悦

电   话:0561-6******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