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工业学校学生食堂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3****0256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工业学校学生食堂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友福厨具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金藏路5号4幢厂房
成交金额:肆拾陆万捌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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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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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油烟净化一体式烟罩、售卖隔断、不锈钢四人餐桌等详见附件 品牌:森玓、友福、友福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2200*1250*800、L=8800、1200*700*800等详见附件 数量:3台、1项、50台等详见附件 单价:11200元、45000元、1100元等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宜林、胡帮军、刘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徐集中学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西大街,联系电话:1395****562。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64-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六安市裕安区徐集中学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西大街
联系方式:1395****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长安城12号楼8楼
联系方式:056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宜林
电话:1395****562
十、附件
1、询价文件
2、报价单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采购需求
6、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裕安区徐集中学
六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