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技术评审服务采购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一(NNZC2022-30109F)

2022-08-29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NNZC2022-30109F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缪淼
  • 中标***万元
  •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 0771-495325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2-***109F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技术评审服务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3日

4.更改通知(1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更改为2022-09-09 09:***:00

2)第35页“8.评审标准8.1评审依据”更改为:

(一)磋商小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依据,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10分,技术分55分,商务分35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规定,评委应当独立评审)

(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

1、价格分………………………………………………………………………………10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20%);(以投标人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评审依据)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以投标人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体协议书》为评审依据)

3)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投标人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报价表》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评分依据。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以投标人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表》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评审依据)

5)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

6)价格分计算公式: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响应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 10

2、技术分………………………………………………………………………………55

1)对技术评审工作的理解分析(满分20分)

 对技术评审工作的背景、工作思路、工作内容、项目申报流程与规范等有比较全面的认识,表达清晰,描述详细完整,并符合本项目的审批要求。响应文件对此单独进行阐述,并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如法律法规、标准等)、针对性强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20分。 响应文件对评审工作理解分析不到位,没有描述工作背景内容、没有正确描述工作内容和流程要求、没有明确工作时限的,得10分。 未提供理解分析阐述,或分析内容与本项目不相适宜的,得0分。

2)运行管理制度分(满分10分)

提供投标人已经建立的,与项目相适应的工作规范、管理制度及作业指导书等材料扫描件的得10分。未提供相关制度阐述和支撑材料,或与本项目不相适宜,得0分。

3)投标人的人员资格和能力(满分25分)

 1)拟投入人员有4人,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满分5分。 提供上述人员花名册,如专职人员属企业在职人员则提供缴纳截标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专职人员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则提供在编人员证明;如专职人员属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如专职人员属社团组织人员则提供该社团组织人员聘用文件。

2)拟投入人员中有1人具有以下条件的,得5分:国家承认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质量、认证之一相关工作经历15年(含)以上。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高级工程师(需满足以上条件),得2.5分,满分10分。 提供上述人员花名册,提供国家承认的职称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如人员属企业在职人员则提供缴纳截标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人员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则提供在编人员证明;如人员属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如人员属社团组织人员则提供该社团组织人员聘用文件。

 3)驻场服务人员:服务期内,中标人派2名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宜条件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做驻场服务,得5分,每增加1人得5分,满分10分。提供上述人员花名册,提供国家承认的职称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如人员属企业在职人员则提供缴纳截标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人员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则提供在编人员证明;如人员属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如人员属社团组织人员则提供该社团组织人员聘用文件。

(投标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签订合同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3、商务分……………………………………………………………………………35

1)提供2019年以来从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技术审查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每一项得5分,满分20分。(如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2) 投入人员是相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的每1人得3分,满分15分;

3)诚信分,供应商在截标日前1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约违规情形的(以财政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为评分依据),每次扣除3分,最高扣分6分扣完为止。

(三)总得分=123

(四)成交标准:磋商小组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报价低优先、技术分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短优先、处理问题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各成员对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磋商小组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3.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9日09时0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

联系方式:07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缪淼

电话:0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