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2022年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2-10-25 12:00:00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S2022FS01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界首市2022年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第一章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须将采购合同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大型企业对此进行承诺,格式自拟。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0 号)规定执行。
现更正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0号)规定执行。
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分包比例为 40%(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 40%)。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3项投标报价扣除: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 % 。(扣除比例在 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4 % 。(扣除比例在 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以上。)。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4 % 。(扣除比例在 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 ***%以上。)
现更正为:(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 % 。(扣除比例在 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扣除比例在 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以上。)。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4 % 。(扣除比例在 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 ***%以上。)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内容视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1505****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始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恒大影城2楼229室
联系方式:1535****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冯久山
电 话:1535****69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