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智能识别系统及慢性病健康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10-26 09:02: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DCZB[GK]2022012
  • 福建省
  • 行政机关
  • 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 艾莉
  • 预算***万元
  • 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359****419

项目概况

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智能识别系统及慢性病健康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ZB[GK]2022012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智能识别系统及慢性病健康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名称

数量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合同包预算(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疫情防控智能识别系统

1套

39000

工业

39000

390

2

2-1

慢性病健康管理系统

1套

245000

工业

245000

2450

备注:

1、投标时各种品目报价必须分别列项。

2、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中标人有转包、分包的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应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工程项目为5%;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5%(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招标文件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商(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三证合一后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2)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D、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报价。须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7日  至 2022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至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方式:潜在投标人可直接到本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或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附件中的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项目负责人邮箱(1149882374@qq.com)。未办理购买手续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帐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新路支行

        账  号:1313****04000619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台路537号        

联系方式:林冰玲1359****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联系方式:艾莉、李霞86******/1839****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莉、李霞

电 话:  86******/1839****247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