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卫生健康局霞浦县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一)

2022-10-27 04:04: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350921]FJTH[CS]2022020
  • 福建省
  • 行政机关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陈玉兰
  • 霞浦县卫生健康局
  • 0593-88978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21]FJTH[CS]2022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霞浦县卫生健康局霞浦县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6、适用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医疗责任保险条款 人保财险(备-责任)

修改为

▲6、适用条款:医疗责任保险条款
2、
▲ 8、投保方法:各参保单位需要及时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签订协议;及时缴纳保费,按规定提供机构资质、参保人员名单等材料。

修改为:

▲ 8、投保方法:各参保单位需要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协议;及时缴纳保费,按规定提供机构资质、参保人员名单等材料。
3、▲ 7.2、经协商调解方式赔偿的:单独设立按总保费85%的统筹金额为本年度总的协商赔偿的累计赔偿限额。二级医疗机构(含霞浦福宁医院)协商调解方式赔偿的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无事故绝对免赔额。每次事故按实际赔偿额仍然超过10万元的,每次事故以10万元为最高赔偿限额;
修改为:
 ▲ 7.2、经协商调解方式赔偿的:单独设立按总保费85%的统筹金额为本年度总的协商赔偿的累计赔偿限额。二级医疗机构(含霞浦福宁医院)协商调解方式赔偿的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无事故绝对免赔额。每次事故按实际赔偿额仍然超过10万元的,每次事故以10万元为最高赔偿限额;二级医疗机构(含霞浦福宁医院)法定程序累计赔偿限额18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25万元;各乡镇基层医疗机构及各私营医疗机构法定程序累计赔偿限额7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25万元;县一体化管理卫生所(室)法定程序累计赔偿限额35万元/所(室),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5万元/所(室)
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龙首路162号        

联系方式:05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陈玉兰/马北美0591-87******-808/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兰/马北美

电 话:  0591-87******-80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