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港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市2022年市本级管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工程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2-C3-10002-GXDL)更正公告

2022-10-27 03:42: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FCZC2022-C3-10002-GXDL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广西港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李巨嵩
  • 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 0770-28326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2-C3-10002-GX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市2022年市本级管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工程供应商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付款方式

每2个月支付1次,根据《防城港市市本级管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考核办法》运用考核结果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价款进行下浮综合计算后,得出每期服务费。在防城港市财政局下达该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后10工作日内支付。

注: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与支付金额一致且符合财务要求的合法发票。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在防城港市财政局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后10工作日内支付采购金额(按供应商的报价下浮系数计算)的30%作为预付款。同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发票。预付款抵扣比例为每次进度款付款金额的100%,直至扣完预付款为止。若在合同期限内预付款仍未抵扣完毕,剩余预付款应退付至采购人。

2、进度款:每2个月支付1次,根据《防城港市市本级管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考核办法》运用考核结果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价款进行下浮综合计算后,得出每期服务费。在防城港市财政局下达该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后10工作日内支付。

注: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与支付金额一致且符合财务要求的合法发票。

2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3

开启

2022年10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022年11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涉及付款方式、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开启时间的内容,统一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华路9号        

联系方式:张健成,07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港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中心区迎宾路逢时大厦A座1602室            

联系方式:李巨嵩,07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巨嵩

电 话:  07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