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FJGC-FS-G-2022-152(招标文件编号:FJGC-FS-G-2022-15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市中海置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门庄188号中海华侨城1幢205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福州市中海置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机关、西航办公区大楼室内所有地面每年机械清洗一次。(详见招标文件) | 每天上、下午上班前地面全面湿拖一次,清除电脑灰尘,擦亮玻璃门窗,抹净墙壁、宣传栏、体育器械抹尘、摆放清楚,确保表面光亮洁净。(详见投标文件) | 三年 | 符合采购人需求(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琳、应永胜、翁文飞、刘文银、刘雨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每年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第(1)项所计算的金额×服务期限(3年)。(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0% 100-500 0.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616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平潭龙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标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均未注明“与原件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3.8条款和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第(4)、(19)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市中海置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天又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尊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价格扣除情况:
(1)福州市中海置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微型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报价为***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为***元,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服务10%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元。
(2) 福州尊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不给予价格扣除。
4、中标日期:2022年10月27日(招标编号:FJGC-FS-G-2022-152)。
5、合同履行日期:三年
6、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0591-83******)、负责人(林秀晶/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湖庄411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059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陈云/059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 话: 059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