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瓶车购置项目预公告
广东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瓶车购置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瓶车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D2022252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明会
项目联系电话:075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5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警官 075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梅明会 0756-8******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203号430、43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8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谈判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③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二)项目需求、拟签订合同条款详见附件
(三)该公告开标时间为预开标时间,准确开标时间以谈判公告为准
(四)请潜在供应商关注该项目谈判公告。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