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公安局安乐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2-10-28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ZXZB-BJ-2022-104
  • 陕西省
  • 行政机关
  •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寇工
  • 预算***万元
  • 岐山县公安局
  • 1899****940

 项目概况

岐山县公安局安乐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第五大道新街口商务楼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8 09 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BJ-2022-104

项目名称:岐山县公安局安乐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1(岐山县公安局安乐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安乐派出所办公楼及工作生活区的整体修缮、改造。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00

***.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公安局安乐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公安局安乐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0年至今至少一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1 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 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7)完税证明:提供2022年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失信主体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28日至2022年110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第五大道新街口商务楼4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8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8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段内2022年1028日至2022年11月03日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网上回执单、企业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采购代理机构(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第五大道新街口商务楼408室 )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代理机构确认报名后供应商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SXSZF格式),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一切后果及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6、因受疫情影响,各供应商只能委派一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否则相关不利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15号

联系方式:1899****9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第五大道新街口商务楼408室

联系方式:1899****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工

电话:1899****896

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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