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板桥省级自然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2116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板桥省级自然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大学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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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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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板桥省级自然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更好地开展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安徽宁国板桥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本底资源调查,项目内容包括:保护区森林资源调查;保护区植物资源调查;保护区大型真菌资源调查;保护区动物资源(包括兽类、鸟类、两栖类、爬行类、鱼类、昆虫等)调查。 服务要求:通过系统调查,摸清板桥省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包括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鸟类和哺乳类)和植物、大型真菌的本底资源现状,为针对有重要保护意义或重要经济价值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奠定基础。 服务时间:24个月。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梅昭,牛自成,祝五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12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口、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联系电话:0563-4******、0563-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口
联系方式:秦先生、056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056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唐先生
电 话:0563-4******、0563-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磋商内容记录表及最后报价书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
磋商内容记录表及最后报价书.pdf
磋商文件(二次).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