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专用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2-10-28 01:08: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N5113012022000238
  • 四川省
  • 行政机关
  • 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张先生
  • 预算***万元
  • 南充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0817-27250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0002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专用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根据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36号、第37号公告要求,现将本项目采购活动延期,具体开启时间详见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0-31 10:00:00,更正为:****-11-10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10-31 10:00:00,更正为:****-11-10 10: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最高限价:***.00元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2******,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5.凡从有本土新冠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或省内有疫情市(州)县(含密切接触者)等地来(返)蓉、南人员,须遵守成都市、南充市及顺庆区对新冠疫情的相关规定,在进入公共场所须配合相关人员进行“四必查”(扫场所码必查、风险城市旅居史必查、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必查、戴口罩必查)并测体温。凡未履行防控责任和义务、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6.只有从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535号

联系方式:08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四栋四单元二层

联系方式:02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60******

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