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国家基本气象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2-10-28 12:19: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JLGY2022-CG22。
  • 吉林省
  • 行政机关
  • 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姜珊
  • 预算***万元
  • 汪清县气象局
  • 1314****066

汪清国家基本气象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汪清国家基本气象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121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JLGY2022-CG22

2.项目名称:汪清国家基本气象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地点:汪清县气象局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交货期:2023420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验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颁发的新型自动气象站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供应商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登陆,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1028日至20221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 汪清县大川街东819-2号(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获取时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新型自动气象站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供应商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的网页截图。(因疫情原因,延边州外供应商企业可授权委托在延边州内的人员购买招标文件)。

5.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1121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汪清县政府采购开标室(汪清县客运站西门旁汪清县综治中心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21121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汪清县政府采购开标室(汪清县客运站西门旁汪清县综治中心三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4.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供应商代表须已申领到个人健康码(吉祥码)且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供应商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采购活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汪清县气象局

    址:汪清县北岸公馆71号楼

系 人:孟凡伟

联系方式:1314****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汪清县大川街东819-2

联系方式:04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珊

电话:0433-8******

监督部门: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1027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