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10-28 09:25:00
  • 谈判公告
  • 竞争性谈判
  • HJCG(2022)-013
  • 福建省
  • 行政机关
  • 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小汤
  • 预算***万元
  • 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 0596-3188478

项目概况

漳浦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浦县绥安镇中华路20号港城国际豪庭6幢1梯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CG(2022)-013

项目名称:漳浦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谈判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发证机关为财政主管部门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至 2022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浦县绥安镇中华路20号港城国际豪庭6幢1梯1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浦县绥安镇中华路20号港城国际豪庭6幢1梯1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浦县绥安镇中华路20号港城国际豪庭6幢1梯1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欢迎受邀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农业大厦        

联系方式:王先生05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浦县绥安镇中华路20号港城国际豪庭6幢1梯1101室            

联系方式:小汤1396****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汤

电 话:  1396****133

 

竞争性谈判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