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人民法院物业服务成交公告

2022-10-28 02:03:00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LNJC20221017001
  • 辽宁省
  • 司法机关
  •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李宇
  • 中标***万元
  • 辽河人民法院
  • 0427-7830663

一、项目编号:LNJC20221017001(招标文件编号:LNJC20221017001)

二、项目名称:辽河人民法院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盘锦佶信房屋维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天安小区10号商网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盘锦佶信房屋维修有限公司      辽河人民法院物业服务      1.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措施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2.保洁绿化管理:环境优美、卫生清洁、物品整洁。保证室内地面无尘土,墙面无污渍,院内地面清洁无废弃物。垃圾筒内垃圾日产日清,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3.设施及设备维护:保证维护合理、维修迅捷,达到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完好率100%。 4.打更:遵守打更作息时间,做好办公楼及派出法庭的治安防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措施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2.保洁绿化管理:环境优美、卫生清洁、物品整洁。保证室内地面无尘土,墙面无污渍,院内地面清洁无废弃物。垃圾筒内垃圾日产日清,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3.设施及设备维护:保证维护合理、维修迅捷,达到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完好率100%。 4.打更:遵守打更作息时间,做好办公楼及派出法庭的治安防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纪尚廷、马岩松、孙艳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收取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为7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河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20号        

联系方式:04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  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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